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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令人更加向往的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正向我们渐行渐近。
2018年8月24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他用高度凝练的概括,阐述着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从历史的天空俯瞰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每一个新进展,都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南。
铿锵的话语,深刻的论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洞察和把握,达致崭新高度。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